您的位置: 孕妇网 > 食谱 > 备孕食谱 > 正文

哪些人不宜采用药物流产

导读:专家认为,以下六种情况下,不宜采用药物流产方法终止妊娠。  一、年龄大于40岁者、有过敏体质者、轻度贫血者、带器妊娠者慎用。  二、每日吸烟少于10支者慎用

  专家认为,以下六种情况下,不宜采用药物流产方法终止妊娠。

  一、年龄大于40岁者、有过敏体质者、轻度贫血者、带器妊娠者慎用。

  二、每日吸烟少于10支者慎用,吸烟每日超过10支或嗜酒者禁用。

  三、长期服用下列药物:利福平、异烟肼、抗癫痫药、抗忧郁药、西米替丁、前列腺素合成抑制药(阿司匹林、消炎痛等)、巴比妥类药物等慎用。

  四、处于急性疾病期。

  五、有使用前列腺素药物禁忌症者,如:青光眼、哮喘、心血管疾患、血栓塞和胃肠功能紊乱等。

  六、过敏体质者、严重贫血者、异位妊娠或异位妊娠可疑者。

本文内容知识部分来源于网络,所有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
相关文章